自 107 年 8 月起推動的新制,詳情請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--育兒資訊專區查詢。 http://social.tainan.gov.tw/social/socpage.asp?nsub=C0C200
育有未滿 2 歲兒童,家戶綜合所得稅率未達 20%,現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,則能請領育兒津貼(2500 元)請洽兒童戶籍地區公所,惟若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且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,則能請領托育補助(6000 元)請洽托嬰中心或送託保母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。第 3 名小孩再加發 1000 元。(以上內容若有錯誤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為準)